新华网北京5月18日电 6月1日起,山东临沂市9县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上限将由20万元提高至30万元,安徽蚌埠、江西南昌、湖北武汉等部分城市近期也出台住房公积金“新政”,或提高贷款额度,或延长贷款年限等。
在楼市调控下,这些“新政”是为了提振“刚需”,还是地方政府“托市”之举?公积金改革该如何助力楼市调控?为此,“新华视点”记者追踪采访。
公积金“新政”意在提振“刚需”?
记者16日在湖北武汉、山东滨州等地多个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办事大厅看到,前来咨询、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的市民明显增多,不少办事大厅中都出现了“一座难求”,一些工作人员来回穿梭,拿着“明白纸”向市民解释新政策。
“我看好一套单价为8100元、面积为85平方米的商品房,最多能贷到55万元,只需拿出14万元首付就能住上新房。”武汉一位办理公积金贷款的市民告诉记者。
近日,武汉市对用公积金贷款购买90平方米以内住房放宽贷款额度,最高可申请到八成贷款,只需支付两成首付。
武汉公积金中心贷款处负责人胡斌表示,住建部等明确支持首套购房需求,而近期多地公积金政策调整正好是满足了这种需求。刚性需求人群通过公积金贷款,降低了首付款支付压力。同时,与商业性住房贷款利率比较,公积金个贷利率要低2.1%左右,购房者的利息负担也明显降低。
除武汉、临沂外,多个城市近期出台公积金“新政”。山东滨州市提高住房公积金抵押和信用贷款额度,贷款年限也由15年延长至20年。安徽蚌埠市规定,在市区购买新建住房,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由30万元提高到35万元。江苏常州市提出,根据公积金贷款家庭困难程度不同,给予80%至100%的贴息。
中投顾问房地产行业研究员殷旭飞认为,近期一些地方出台公积金“新政”,意在刺激购房者的刚性需求,促使房地产市场供需得以平衡。
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张东表示,房地产调控政策主要在于抑制投资投机性需求。当前有能力购房的人群因“限购”不能买房,而刚性需求却面临较大的购房困难,因此公积金“新政”出台是必要的,也正是房地产调控朝着精细化科学化方向发展的表现。
鼓励公积金入市会“逆势”推高房价?
尽管是为了提振“刚需”,但仍有不少人表示担忧。一些市民认为,近期多个城市公积金“新政”是在“曲线救市”,是对房地产调控政策的一种变相松绑,这可能抬高房价,冲击当前来之不易的房地产调控成果。
“使用公积金能贷出更多的钱,买房者就会增多,房价可能也会上涨。” 济南市民张波如是说。
全国房地产经理人联盟副主席贾卧龙也表示,随着刚性需求的持续释放,楼市成交又渐显疲态。地方政府必然会采取各种“微调”措施,扩大可购房群体范围,为楼市增添新的购房生力军。
针对这种担忧,山东省青州市国泰置业有限公司董事长李根伟等开发商认为,公积金“新政”实施后,虽然将会满足一定的首套房购房需求,但对楼市的整体成交量影响有限,因此不会大幅推高房价。
“依照我国公积金管理制度,公积金贷款最高限额的调整权限在地方政府,调整主要依据当地平均收入水平、公积金缴纳额度和房价变化而定。”胡斌说,当前房价上涨已得到初步控制,但是还仍未达到调控预期目标。“限购” 等主流调控政策仍将持续,一些地方的公积金政策“微调”不会影响大局。
山东大学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李铁岗认为,根据现行规定,住房公积金贷款主要用于首套购房和改善性住房需求,因此房价不可能被推高。相反,住房公积金积极入市,可以刺激开发商进一步增加普通商品房的供给量,甚至为房价继续下行创造条件。
巨额公积金该如何“助力”楼市调控?
中国证监会主席郭树清去年底透露,全国住房公积金累计已经缴存3.9万亿元,其中1万多亿元贷出去,余额还有2.1万亿元。业内人士测算,公积金余额在满足正常提取、贷款并留足备付金的情况下,结余资金仍超过4000亿元,沉淀资金数额巨大。
随着楼市遇冷,目前多地发放公积金贷款额度和贷款人数出现“双下降”。以武汉为例,与上年相比,2011年发放公积金贷款额度减少5.1亿元,贷款人数减少2000人。
公积金贷不出去,巨额存量“沉睡”,造成资产浪费,已成为许多地方政府的“燃眉之急”。如何通过改革公积金制度“助力”楼市调控,成为新课题。
“因为公积金贷款购买的大多是自住房,我认为未来中央和地方财政也应该拿出钱来,为职工缴存部分公积金,将目前的单位和职工缴存‘双主体’改为‘三主体’。”北京一家事业单位会计王鹏程说。
“简化公积金使用手续喊了多年,也急需取得突破。”合富辉煌山东区域市场总监许传明说,在一些城市使用公积金贷款比商业贷款复杂得多,使用范围也有限,今后提取住房公积金的时限应更加灵活,并让公积金广泛运用于房屋装修、租赁住房等,增强对中低收入者的保障作用。
“作为一项惠民政策,未来应进一步降低公积金贷款利率,减轻刚需人群购房负担。”李铁岗等专家认为,除了可实行超低利率外,还可以考虑对低收入群体进行贴息,充分激活住房公积金的民生保障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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