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有媒体曝光武汉东湖高新区一座已建成十多年的学生公寓,被“贴牌”当作去年开建的保障房项目计入政府保障房任务量。对此,舆论一片哗然。
对此事应该分开来看,把存量保障房当作去年开建的保障房固然有数字注水之嫌,但其将存量房盘活用作保障房的做法其实并没有错。保障房建设任务作为我国“十二五”期间的重大民生工程,以5年完成3600万套的体量成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保障房工程。正因其规模庞大,被一些舆论称为“大跃进”,有操之过急之嫌。批评者的用词固然有些不当,但其担忧也有部分道理,如果3600万套保障性住房纯粹新建,的确会对国家财政产生极大压力。尤其今年以来,我国经济增速正在放缓,地方财政收入下滑,如何以更少投入来最大限度地提供住房保障,就成了一个新的课题。
在财力有限的情况下,地方政府适当盘活现有存量住房资源,例如闲置的单位宿舍、学生宿舍、工厂厂房、办公用房等,将其进行适当改造,纳入统一的公共租赁房管理,未尝不是一条可行的渠道。武汉被批评为“贴牌生产”的这批公租房,就是把闲置的学生宿舍利用起来,租给周围企业员工,这样的“贴牌”是对资源的最大化利用,其实是件好事。
保障房建设目的是为了让更多低收入者有房住,而不是为了地方政府的政绩,因此没必要为了某个数字而刻意新建多少保障房。在当前城市化快速发展的背景下,保障房总量的确不足,新建保障房也是必须的,但既然社会上存在着闲置住房资源,为什么不可以加以有效利用呢?我们看到,一些地方新建保障房由于城市规划的原因,多建在配套设施不全的较偏远地区,这样的保障房在很多地方已遭到冷遇,而现有闲置住房资源往往交通方便、配套齐全,用作公租房更适合低收入人群居住。
当然,盘活存量资源是一回事,将存量房谎报成新建保障房又是另一回事。这个问题又涉及当前对保障房的界定和任务细分。由于各地制定保障房建设任务时,对“新增保障房”和“新建保障房”这两种不同含义的表述不够清晰,对新建保障房和收购盘活存量房做保障房这两者所占的比例没有较为明确的划分,同时对保障房的包含范围也缺乏明确定义,一些地方将棚户区改造、单位自建房也纳入保障房,在执行过程中也乐得享受这样的“自由裁量”,从而产生数据注水和滥竽充数的问题。
因此,要确保3600万套保障房的民生工程能够有效执行,就必须在中央层面对保障房进行明确定义,对各类保障房所占比例进行明确划分,并对地方政府的执行情况制定相关约束措施。同时,在制定保障房任务时,也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制定较为科学的指标,防止因目标脱离实际而逼一些地方造假。在明确了保障房的划分、定义和建设任务目标后,对数据造假的地方,按照纪律给予相应的处分就顺理成章和师出有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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