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地方政府财政对房地产有着强烈的依赖,房地产市场的波动也必然影响到地方政府财政情况。财政部近日发布数据,今年1-10月,中央本级收入5119亿元,同比增长8.9%;地方本级收入5325亿元,同比增长18.7%。地方财政收入增速较快主要是受到6月份以来商品房以及土地市场回暖的影响。数据显示,10月份地方财政收入中,房地产营业税同比增51.5%;地方土地增值税同比增73%;契税同比增27.2%;城镇土地使用税同比增14%;耕地占用税同比增96.5%。
1994年实施的中央和地方分税体制是形成地方政府房地产依赖症最为重要的因素。首先,与房地产业有关的税种如契税、城镇土地增税、耕地占用税等 100%归地方政府所有,也成为地方政府关切的利益之所在。其次,地方政府财权与事权并不相匹配,地方政府在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交通运输等项目上支出庞大,财政吃紧。土地出让金净收入部分成为地方财政填补支出缺口的重要渠道。
11月1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新一届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见面会上指出:\"我们的人民热爱生活,期盼有更好的教育、更稳定的工作、更满意的收入、更可靠的社会保障、更高水平的医疗卫生服务、更舒适的居住条件、更优美的环境,期盼着孩子们能成长得更好、工作得更好、生活得更好。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的奋斗目标。\"可以预见,新一届中央领导层将加大改革攻坚力度,加大民生工作力度。分税体制作为影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度,在新的形势下,也将与时俱进,有所改革,使地方财权与事权更加匹配,降低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依赖程度;从而促进房地产市场有序发展,提高人民生活水平。
所谓分税制是按税种划分中央和地方收入来源一种财政管理体制,实质是在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之间进行了事权与财权的重新划分。当时实行分税制主要目的是调整中央和地方财政之间的收入分配关系,扭转中央政府财政收入下降的趋势。分税制实行前的1993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占总收入的比重分别为 22%,78%;支出比例分别为28.3%,71.7%。中央财政收入明显少于地方财政收入,且支出大于收入,财政处境困难。从分税制实施的第一年,即 1994年开始,中央财政收入稳定在五成以上,但中央财政支出总体却呈现出下降的趋势,中央获取了大量的财政盈余;而地方财政收入稳定在接近五成,但地方财政支出却总体呈现出了上升的趋势;地方政府存在的巨大的财政赤字(图1)。从2010年的情况来看,中央和地方财政收入占比分别为51.1%和 48.9%,但中央财政支出仅为17.8%,而地方政府财政支出却高达82.2%。地方政府的财权与事权并不匹配。
图1 中央和地方财政入和支出所占比例(197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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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11)整理计算
为了填补财政支出缺口,地方政府加大了土地出让力度。土地出让金净收益部分为地方财政重要的收入渠道纳入到地方财政收入之中。根据今年3月份财政部7月披露的数据显示,2011年土地出让金剔除支出后净得收益为约5182亿元,占全国地方财政收入比例为12.76%。
诚然,分税制对加强中央财政实力,加强中央对中国经济的区域统筹协调能力和转移支付能力,促进发达地区财政收入向欠发达地区转移,推动区域平衡发展起到了重要的作用。但分税制使地方财权与事权不相匹配,地方财政收入与支出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缺口,也加大了地方政府对房地产业的依赖性。
分税制下房地产业主要税种全归地方,加强地方财政对房地业依赖
在现行的分税体制下(表1),全纳入地方财政的房地产业相关税收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契税等共计6529.86亿元,占地方财政收入的16.07%, 为地方财政支出的8.84%。即使不计中央和地方共享房地业营业税、增值税等税种,加上上述占到地方财政收入12.76%的土地出让金净收入部分,房地产业对地方财政的贡献至少在28.84%以上。
地方政府对房地业的过度依赖一方面使中央的房地产调控政策面临重重阻力,从而弱化了调控政策的实施力度;另一方面,地方政府对房地业尤其是土地开发上大规模投入也容易引发房地产泡沫,既不利于中国城镇化进程,也不利于房地产长期健康、稳定发展。改革分税制,加大中央财政对地方公共安全、教育、社会保障和就业等方面的支出,促进地方财权与事权匹配,减少地方对土地出让金以及房地产业有关税收的依赖,势在必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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