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8日,扬州市房管局正式发布了2013年市区三大保障房细则。江都房产网笔者通过市房管局了解,今年的三大保障房细则和条件限制有着一些调整。和以往相比,标准都有所放宽,具体的政策有哪些变化,保障处处长高万郭为我们解读了三大保障房的细则。(本栏目来自:政策法规)
一.公租房
1.保障对象
首先收入比例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1600元基础上增加了200元,也就是只要人均月收入在1800元以下,并且在扬州市区有常住户口3年以上(含3年)的中低收入且有住房困难家庭;一些无房户;以及一些在福利院长大并且已婚的残疾无房家庭;以上几种状况均可申请公租房。本年的公租房提供房源套数总计600套,地点在佳家花园,每套的面积均在60平米以内。
2.保障形式
对于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仍旧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实施保障,房源保障形式在以往政府提供房源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场收储的房源。房屋所有权人将自己空置的房屋提供给政府进行收储,由政府统一租赁给保障家庭。
3.公共租赁
享受公共租赁住房的家庭,均可凭《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凭证》相关政策享受建筑面积每月每平米5元的补贴资金。租金按照每月每平米10元进行租金缴纳,由于补贴的5元每平米,实际住房家庭每月每平米只需要支付5元,按照最高60平米计算,每户最多每月支付300元的租金不到。
二.廉租房
1.保障对象
廉租房的包装对象也由原来的人均月收入850元的基础增加了150元。也就是只要月收入在1000元以下,即可申报人均住房面积18平米(实际使用面积在13.5平米),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以上(含5年)的家庭,对于廉租房申请时间截止到 2013年7月31日。
2.保障形式
廉租房的形式和保障房的保障形式基本相同,也是采取租赁补贴和实物配租,但是廉租房今年提供总计100套房源,全部安置在杉湾花园。补贴补贴分两种形式发放:一是按照住房面积每人18平米,每月12元,比公租房补贴高出7元。二是按照实际使用面积每人13.5平米,每月16元的标准。
3.实物配租
实物配租主要是增加市场收储的房源,今年,扬州市区开展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试点工作,廉租住房实物配租在以往政府提供房源的基础上增加了市场收储的房源。对于实物配租保障我市目前采取三种方式,符合廉租住房实物配租保障条件的家庭可选择承租由政府建设筹集的房源,也可选择承租市场收储的房源,具体按照《扬州市市区保障性住房社会化收储管理试点方案》执行。
三.经适房
1.保障对象
经适房收入也有所增加,由原来1150元的基础上增加了150元,也就是只要目前人均收入低于1300元,即可申报人均建筑住房面积18平米(实际使用面积13.5平米),具有扬州市区常住户口5年的无房困难家庭。
2.保障形式
经适房的形式就不同廉租房和保障房了,是以实物供应将转化为购房货币补贴,2013年计划保障购房货币补贴家庭800户,经审核公示确认后发放货币补贴超过800户的家庭轮候至下一年度。
2013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标准为1-2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5万元(保障建筑面积65)、3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7万元(保障建筑面积75)、4人及以上户家庭最高补贴20万元(保障建筑面积90)。对于符合购房货币补贴保障条件的家庭,审核并公示确认后发放《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凭证》,保障家庭取得凭证并在凭证有效期内购买成套普通住宅后,方可凭相关手续办理补贴领取手续。取得《扬州市区经济适用住房保障家庭购房货币补贴凭证》的家庭,在凭证有效期内不得申请其他形式的住房保障。
2013年度租赁补贴最高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平米吗,每月、没人11元(使用面积13.5平米、每月14.7元)的标准发放。每户每月补贴额按照“(18-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1元/人··月×保障人数”的方法计算(已购买或享受过房改房、安居工程房、解困房、公有住房解危房、集资合作建房、定销房、经济适用住房或公有住房拆迁/搬迁等政策性住房的面积必须扣除),每户不少于198元/月。
2013年购房货币补贴凭证的有效期限为1年。缘何今年实物供应转化为购房货币补贴?市房管局住房保障处处长高万国表示,实物建设周期长,地点固定,老百姓的选择余地小,而购房货币补贴则保障及时,所购房产和户型大小均可自由选择。
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保障形式,符合保障条件的家庭只能选择一种。
三大保障房规则条件
1.廉租房 人均月收入≤1000元、住房面积≤18,扬州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
2.经适房 人均月收入≤1300元、住房面积≤18,扬州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
3.公租房 人均月收入≤1800元,扬州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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