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将正式退出江都的历史舞台! 房产证将正式下!岗!了! 以后大家买房将拿不到房产证了!
导 读 6月12日起,江都将在全区市范围内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届时,房产证将正式退出江都的历史舞台,全新不动产权证书将正式登台!
以后大家买房的时候,拿到手的不是房产证,而是不动产权证。
房产证与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
新的“不动产权证”和现在居民手握的“房产证”有差异。
不动产证上,除了权利人、共有情况、坐落位置等原来房产证内容外,还增加了镭射区、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不动产单元号,具有唯一代码,相当于证书记录的不动产在全国范围内唯一的“身份证号”,通过不动产单元号就可以锁定该不动产信息。 而房产证的内页内容仅包括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和土地状况。
什么叫不动产统一登记?
市民原来购房会有《土地证》、《房产证》,自2016年6月12日起,这两证将合二为一,由区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颁发《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
现在的证需要换吗?
按照国家“不变不换”的原则,现有各类不动产权证书继续有效,权利不变动,证书不更换。也就是说,旧证、新证同时都具有法律效力。 但新购房屋等不动产并首次办理产权证,申请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手续的市民,将逐步换发新的不动产证。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按照国家规定予以5年过渡期。
哪些不动产登记业务可以办理?
目前,可办理的不动产登记业务为土地、房屋的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抵押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森林、林木所有权登记2016年12月31日前,由区农业委员会负责登记发证。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予以5年过渡期,过渡期内,由区农村工作办公室负责登记发证。
多套房是否要领多个证?
据了解,《不动产权证书》包括单一版和集成版两个版本,集成版用于记载同一权利人在同一登记辖区内享有的多个不动产单元上的不动产权利。 比如某人有两套房产在同一宗土地上,则两套房产登记在同一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集成版证书;如果两套房产在不同的宗地上,则仍登记在两个不动产登记簿证上,也就是单一版证书。
特别提醒
详情请关注下周一江都日报刊登的《扬州市江都区人民政府关于实施不动产统一登记的公告》。因不动产登记系统安装升级调试,2016年6月7日、8日停止受理各类土地、房屋登记事项。《江都房产网》将会跟踪相关政策信息发布。
联系方式及咨询电话: 扬州市江都区政务服务中心(仙女镇长江路150号) 电话:0514-869783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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