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今年1月初国务院办公厅下发了《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近期国务院又出台《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北京、青岛、深圳等城市也先后印发贯彻的文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副部长齐骥今天在中国政府网接受在线访谈时表示,在一系列调控政策密集出台的情况下,从近期的市场反馈看,一些城市商品住房价格过快上涨的势头得到了初步遏制,社会普遍反应积极。
二套房认定标准正在抓紧制定
去年下半年以来,随着房地产市场的回升,部分城市出现了房价过快上涨等问题,今年3月中旬以后,一些城市在经历了1、2月份房价涨幅趋缓之后,又出现了房价和地价轮番过快上涨的情况。投资、投机性的购房再度活跃,社会反应很强烈。
齐骥认为,部分城市房价上涨过快的主要原因是供求矛盾突出,其中,不合理的需求占了比较大的比重。也与一些地方和部门认识不到位、落实调控政策不力等原因有关。房价过高和过快上涨,如果不加以抑制的话,可能逐渐会从部分城市蔓延到更多的地区,这样将大大加剧广大居民通过市场来解决住房问题的难度,影响居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影响金融的安全,甚至会影响到社会的和谐稳定。
要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必须坚决遏制不合理的住房需求。目前主要通过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来遏制不合理需求。比如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0%,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
对于人们普遍关心的“二套房”如何认定的问题,齐骥介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正会同人民银行、银监会抓紧制定二套房认定标准。居民家庭的住房套数将依据拟购房所在地的房屋登记信息系统中家庭所有的住房登记记录以及其他相关信息来做认定。借款人无论首次贷款或已经贷款买过房,只要登记过有一套或者以上住房的,都将被认为是二套房。
强化地方政府责任
齐骥表示,有关部门将进一步加强市场监管,严惩房地产开发企业的不规范行为。对存在土地闲置及炒地行为的房地产开发企业,商业银行不得发放新开发项目贷款,证监部门暂停批准其上市、再融资和重大资产重组。在开发和销售环节,对存在捂盘惜售、囤积房源、哄抬房价等行为的开发企业,“将加大曝光和处罚力度,让社会上都知道你是怎样一个诚信程度的企业。我们正在同银监会协商,准备采取列名单的制度,就是对于不规范企业要列出一些名单,这些名单要送给各地的商业银行,在融资方面、重组方面给予限制。对于违规经营,造成恶劣影响的开发企业要清出市场”。
今年上半年,首先由各地对本地区房地产开发企业经营行为进行一次检查,及时纠正和严肃处理违法违规行为。在此基础上,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会同有关部门再组织抽查,确保地方的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齐骥表示,政府要及时准确地将预售信息、可售楼盘和房源信息以及违法违规行为查处情况向社会公开。“要让消费者明明白白地知道市场当前是一个什么样的情况,今后可能朝哪个方向走,让老百姓对市场的走势能有一个合理的预判,稳定市场的预期。”
首先,城市人民政府要抓紧编制和公布住房建设规划,及时公布住房建设计划和住房用地的年度供应计划。有关部门正在制定2010年到2012年全国保障性住房建设规划,7月底以前向社会公布。第二,地方人民政府要继续加强对房地产市场的统计、分析和监测。统计和房地产部门要及时发布市场调控和相关的统计信息,同时统计部门还要研究发布能够反映不同区位、不同类型住房价格变化的信息。第三,各级城市人民政府都要加快城市房地产市场信息系统的建设。尤其要抓紧建立的是各个城市的个人住房信息系统建设。
“近几年,由于一些地方在发展过程当中,经济结构调整方面还不到位,所以有一些地方存在着经济发展过分依赖房地产业的现状。”齐骥说,“一些地方对房价过快上涨带来的负面影响认识还不够高。同时对于推进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措施不到位,所以造成一些地方保障性住房建设推进的比较慢,对于房价、地价过快上涨控制也不到位这样一种情况。”
齐骥认为,从近年的实践来看,稳定房价和推进保障性住房顺利进行,关键在于统一认识,关键在于强化各地方政府和各部门的责任。国务院文件中提出对推进保障性住房的建设和稳定房地产市场作为各级地方政府的责任,“既然是地方政府的责任,那我们就应该加强对这种责任履行情况的检查。通过强化地方政府的责任,不论是保障性住房的推进速度还是稳定房地产市场工作,都能够取得更好的效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