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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群租新规二月实行 北京规定将细化
发布日期:2011-01-10  浏览次数:1073 次

上周末,来京务工的林女士在其租住的“隔断房屋”里整理物品,准备搬走。其所在的一套两居室房屋被分隔出6间大小不一的“隔断房屋”进行群租。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将于今年2月1日起施行。针对近期在租赁市场中蔓延的房租过快上涨、群租等问题,《房屋办法》要求,出租住房应当以原设计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人均租住建筑面积不得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

记者了解到,像林女士这样的群租客被迫搬家现象近期并不普遍。业内人士昨天表示,虽然北京也早已要求禁止群租,但由于配套规定迟迟不能出台,导致各中介公司和求租人对群租仍持观望态度。

市住建委有关负责人昨天表示,《关于修改〈北京市房屋租赁管理若干规定〉的决定(草案)》规定了人均租住面积,租住成套住宅房屋的,人均建筑面积不得少于10平方米,或者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7.5平方米,比修改前提高了1.5平方米;租住平房的,人均使用面积不得少于4平方米。针对“群租房”私自打隔断、拆改建筑结构等问题规定,不得擅自改变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厨房、卫生间、阳台不得用于租住。

修改中的北京版草案还加入了“不得通过转租形式赚取或变相赚取差价”,避免房屋租金被人为炒高。

“目前北京的群租主要分为两种,一种是个别违规房屋中介在出租房源时有意吸引群租户,即用一套房源向多人出租;另一种则是求租人通过中介租得一套房源后,擅自转租,当上了‘二房东’,房屋中介对这种行为很难控制。”“我爱我家”市场分析师表示,虽然修订后的北京版草案比住建部的《房屋办法》更加严厉和细化,但由于这一规定至今仍未颁布实施,导致群租行为屡禁不绝。

文章收集整理:江都房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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