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售楼部交钱买房,庄先生惊讶地发现,他买的不是正规渠道的房子,竟是私人“二手房”,庄先生找对方理论,负责销售工作的一名主管表示,这是个别房地产售楼工作人员违规,他们会进行处理。
春节前,正打算买房子的庄先生来到了合肥市长江西路与十里店路交口附近的“公园道1号项目详情
地图”售楼部,该楼盘由碧城置业投资有限公司开发。
庄先生选定了13幢1105号,付订金时准备刷卡时。工作人员说不用刷卡,让他“把钱打到农行账户”上,庄先生交了8000元。
“她没有给我开收据,也没有签订什么协议。”庄先生说要求对方出具收条,对方告知不满2万元不打收条,但奇怪的是,对方还让他写一份承诺书,承诺书中注明如不购买此房屋,订金将不退还。
“我感觉这是霸王条款。”庄先生说,现在听说他定的那套房子是二手房,并且已经被人买走了。
2月11日,记者联系了“公园道1号项目详情
地图”售楼部,一名女性工作人员表示,庄先生之前也知道自己买的是什么房子。
记者试图与公园道1号13幢1105号的原房主取得联系,但未果。
“公园道1号”售楼部一名陈姓主管介绍,庄先生选购的确实是另外一个人的房子,目前8000元已经追回来了。
对于售楼部出售二手房,这名主管表示这是个别售楼工作人员违规,他们会按照公司相关纪律进行处罚,这名主管称庄先生提出3倍赔偿,让人不能接受。
目前,本报介入后,庄先生和售楼部达成了协议。庄先生拿回了8000元钱,并获得了1000元的赔偿。
安徽金晟律师事务所律师黄敏认为,售楼部销售的应该是该楼盘已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代销二手房超出经营许可的范围,显然是不合法的,出现售楼部卖私人的房子,如果不能协商解决,可以向工商局进行举报。
黄敏提醒说,这类“二手房”多是开发商抵给建筑商老板的,又通过售楼部出售给消费者,关系复杂,转让费繁多,容易产生纠纷,建议消费者不要购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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