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要:据了解,旅游地产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房地产品类,为推销旅游地产,有的开发商推出代出租并保证年返租金的服务,有的开发商宣传长线投资,面对此类促销信息,消费者往往难以鉴别判断。
辽宁日报讯:“买这海景房,您可以在夏季旅游时去住,不住时出租也可以赚钱。 ”4月16日,在北海街一家大型超市内,大幅的威海某楼盘广告图斜立着,售楼小姐对驻足观看的市民讲解着。沈阳市民在生活中发现,像这种某旅游地的海景房、西双版纳避寒房、海南度假房等等,越来越多进入到自己的生活,在超市、百货购物广场,这些楼盘广告都设有专人负责。这些旅游地的地产多数打着旅游、休闲、度假、居住为一体的名头,吸引着那些渴望能有一段时间在旅游地度假的市民。但中国消费者协会近日就旅游地产发布消费警示,提醒消费者购买旅游地产要三思而行。
据了解,旅游地产是近年来兴起的一个房地产品类,为推销旅游地产,有的开发商推出代出租并保证年返租金的服务,有的开发商宣传长线投资,面对此类促销信息,消费者往往难以鉴别判断。
中消协分析认为,购买旅游地产的消费者多是异地购买,如北方的消费者购买南方的房子,中西部地区的消费者购买东部的房子,消费者常年居住可能面对一系列问题。旅游地产的好季节人满为患,其他季节无人光顾的特点使得很多经营者或不愿在此经营,或因员工不稳定造成服务质量难以保证,甚至出现淡季有钱也买不到服务,旺季则由实习生、勤工俭学的学生主打服务的尴尬局面。这种 “钟摆”式的大环境不是消费者个体所能解决的。还有部分旅游地产对环境资源过度开发,而不是进行保护性开发。这些都造成消费者购买旅游地产后居住质量下降,购买目的难以实现。
中消协为此提醒消费者注意以下几点:应认识到旅游地产是一种高档的消费品,维护运营成本比一般的住宅要高得多,而使用率则可能低很多;体验式营销是旅游地产重要的营销方式之一,消费者容易产生冲动型消费;购房后要注意保存书面证据,如房产广告、中介承诺、购房看房协议等,若产生纠纷要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张春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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