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第一房网专业介绍江都房地产各种信息的综合信息门户网-江都房产网 广告热线:13585255693 江都房产网手机简化版(欢迎点击使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房产资讯 政策法规
房贷理财 购房指南
市场走势 家居装修

推荐房源
房源出售 房源出租
求购信息 求租信息
商   铺 厂   房

网上售楼厅
团购信息
楼盘展示
实用工具


中介联盟

房产公司
中介公司
装修公司

会员中心
广告合作
联系我们
网站开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免费注册
密 码: 取回密码
验证码:
手机简化版(欢迎点击使用)
  
  
  
 房源搜索
搜索类型:出售房源 出租房源
信息来源:不限 中介 个人
区域方位:
小区地段:
房屋类型:
户型结构:
装修程度:
楼层范围:
建筑面积:
交易价格:
所属小学:
所属中学:
     
 实用工具
贷款购房计算器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公积金支取表
贷款收入证明 产权登记委托书
土地变更委托书 用电变更委托书
用水变更委托书 有线电视过户
过户涉税委托书 户口迁移申请表
 
您的位置:江都房产网首页 >> 房产新闻 >> 政策法规 手机简化版(测试中,欢迎点击使用)
| 网站公告 | 房产资讯 | 政策法规 | 房贷政策 | 市场走势 | 房贷理财 | 购房指南
| 租赁指南 | 家居装修 | 今日关注 | 销售统计 | 江都楼市 | 贷款计算 | 中介公司
上海首现“买房送地” 国土部称土地使用权不得赠送
发布日期:2011-05-31  浏览次数:1295 次

 “买洋房,送土地。”上海周边的嘉兴市某楼盘日前通过上海当地媒体刊登广告,称只要购买一套电梯洋房,即可以获得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这是国内首次出现开发商以卖房送土地使用权的形式促销楼盘。
  根据有关部门规定,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同意和批准。目前,即使是拥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开发商,也都不能随意转让国有土地使用权。

  那么,上述开发商将如何 “赠送”土地使用权呢?

  “赠送”变“认领”

  上述楼盘名为南北湖·海仑花城,位于嘉兴市海盐。5月29日,该楼盘在 《北方家庭报·上海楼市周刊》刊登广告称,只要购买一套小户型的洋房,就可以获赠9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权,并称上海的业主可以在赠送的土地上种植蔬菜瓜果。

  记者昨日以购房者名义致电售楼处的销售人员,询问上述送土地的活动是否存在。销售人员表示,只要购买该楼盘的房屋,并与开发商签订协议,就可以获赠国有性质用地的使用权。但上述国有土地并不在小区内,而是在小区旁。

  土地使用权赠送是否合法?

  此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镇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和转让暂行条例》明确表示,未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规定的期限和条件投资开发、利用土地的,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而且,土地使用权的转让需要经过有关部门的批准。

  为了确认开发商的上述行为是否违规,记者采访了该公司的工作人员,但上述工作人员却改口称,土地使用权不是赠送,而是认领,土地的性质是农业用地,而非居住类用地。

  风险极大

  对于上述开发商的做法,国土资源部的法律咨询热线的工作人员表示,不存在赠送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说法。如果开发商将国有性质的土地改变用途用于耕种,是违反有关法律规定的。如果土地本身是集体性质的农业用地,城镇居民也不能获得农业耕地的使用权。

  该工作人员同时提醒说,购房者需要注意上述土地使用权的来源是否合法,如果土地使用权不合法,购房者的土地使用权将不受保护。

  对于上述 “认领”土地的说法,上海杜跃平律师事务所律师杜跃平说,如果土地使用权仅仅是交给购房者“认领”,那么购房者将无法真正拥有土地,而仅仅是通过签订协议,从开发商那里认领土地使用权。

  但是,开发商的土地使用年限有多久,是否支付了足额的土地出让金等问题并不确定,一旦开发商没能持续支付上述土地使用金和土地使用费,土地有可能会被没收。

新闻收集整理:江都房产网

[投诉举报]   [请求删除]   [加入收藏]
上一条政策法规:2011保障房白皮书:5年内1亿人可以住进保障房  下一条政策法规:江苏昨起执行商品房销售新规
关于我们服务条款帮助说明法律声明电子地图常用文档中介联盟广告报价付款方式联系我们在线留言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Copyright © 江苏江都房产网 江都房产网 地址:江苏省江都区
网站客服咨询电话:0514-86883593 手机:13585255693 在线QQ:584873562 微信:18921946693 欢迎加入江都房产网QQ群:42917453 房产中介群:33188412
苏ICP备2023011624号 
个性导航:江都房产网 | 房产资讯 | 房贷理财 | 购房指南 | 推荐房源 | 房源出售 | 房源出租 | 房产公司 | 房产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