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都第一房网专业介绍江都房地产各种信息的综合信息门户网-江都房产网 广告热线:13585255693 江都房产网手机简化版(欢迎点击使用) 设为首页 加入收藏

网站首页

资讯中心
房产资讯 政策法规
房贷理财 购房指南
市场走势 家居装修

推荐房源
房源出售 房源出租
求购信息 求租信息
商   铺 厂   房

网上售楼厅
团购信息
楼盘展示
实用工具


中介联盟

房产公司
中介公司
装修公司

会员中心
广告合作
联系我们
网站开发
 会员登陆
用户名: 免费注册
密 码: 取回密码
验证码:
手机简化版(欢迎点击使用)
  
  
  
 房源搜索
搜索类型:出售房源 出租房源
信息来源:不限 中介 个人
区域方位:
小区地段:
房屋类型:
户型结构:
装修程度:
楼层范围:
建筑面积:
交易价格:
所属小学:
所属中学:
     
 实用工具
贷款购房计算器 房屋买卖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 公积金支取表
贷款收入证明 产权登记委托书
土地变更委托书 用电变更委托书
用水变更委托书 有线电视过户
过户涉税委托书 户口迁移申请表
 
您的位置:江都房产网首页 >> 房产新闻 >> 房产资讯 手机简化版(测试中,欢迎点击使用)
| 网站公告 | 房产资讯 | 政策法规 | 房贷政策 | 市场走势 | 房贷理财 | 购房指南
| 租赁指南 | 家居装修 | 今日关注 | 销售统计 | 江都楼市 | 贷款计算 | 中介公司
新婚姻法引热议 网友感慨这让"老公等于房东"
发布日期:2011-08-16  浏览次数:973 次

近日,读者袁小姐有些困扰,她计划好与男友9月底结婚,男友在年初已经买了一套婚房,但房产证只写了男友一个人的名字。而上周出台的婚姻法新解释,却让袁小姐担忧这套房产可能没她的份。而像袁小姐这样忧心婚姻法条约将无法保障权利的人不在少数,不少网友发出了“老公约等于房东”、“铁打的房子,流水的媳妇”等感慨。

想分享产权可申请加名字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从上周六起正式实施,条约内容对父母为子女结婚购买不动产的认定、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买房的处理等问题做出了明确的规定,也引起了网友们对婚前婚后购房房屋权属问题的热议。

从网友讨论的内容来看,此次司法解释中受关注度最大的是第一次明确了离婚案件中一方婚前贷款购买的不动产应归产权登记方所有;婚后若一方父母出资为子女买房,若离婚,则谁父母出资房子归谁所有的问题。

广东国晖律师事务所律师霍静表示,根据最新的司法解释,袁小姐不能享有该房产的所有权。如果袁小姐希望分享房产权利,最好的办法是申请添加名字,她可以到国土局申请在房产证上添加名字。同时霍静提醒,该司法解释出台后,所有此类纠纷都将按照最新规定判定,“包括目前在打官司还没出结果的”。

婚前婚后购房产权归属要搞清

广东中圳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子孺表示,婚前购房,如果是一次性付款,属购房个人所有;如果一方按揭贷款,婚后虽由双方还贷,但离婚时,婚前房产归买房个人所有,酌情考虑补偿产权另一方(包括偿还贷款和房产增值部分)。

婚后买房也分为两种情况:婚姻存续期间,若无特定约定,不论房产登记在谁的名下,不论是谁的房款,都属于共同财产;如果是婚后父母为子女购房,产权仅归个人所有,倘若离婚的话,另一方只能享有还贷款和房产增值部分的补偿。刘子孺表示,在这种情况下,只有增加对方的名字,才能成为夫妻共有财产.

新闻收集整理:江都房产网

[投诉举报]   [请求删除]   [加入收藏]
上一条房产资讯:一周声音:今年房价下跌20%明年下跌30%不可信  下一条房产资讯:扬州新开工经适房850套 保障房已完成全年71.4%
关于我们服务条款帮助说明法律声明电子地图常用文档中介联盟广告报价付款方式联系我们在线留言加入收藏设为首页
 
Copyright © 江苏江都房产网 江都房产网 地址:江苏省江都区
网站客服咨询电话:0514-86883593 手机:13585255693 在线QQ:584873562 微信:18921946693 欢迎加入江都房产网QQ群:42917453 房产中介群:33188412
苏ICP备2023011624号 
个性导航:江都房产网 | 房产资讯 | 房贷理财 | 购房指南 | 推荐房源 | 房源出售 | 房源出租 | 房产公司 | 房产中介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