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已于日前正式公布,该计划的编制不仅立足当前,更是着眼于住房用地市场的长远健康发展,既符合中央要求,又注重市场引导,充分体现了国土资源管理系统坚持房地产调控政策不动摇的决心和努力。
先看规模,17.26万公顷,较去年的计划供应量有一定程度缩水,但却是去年计划落实量的1.3倍,是前5年年均实际供应量的近2倍。换言之,即使今年的住房用地实际需求在去年历史新高的基础上增加30%,计划供应总量也能予以基本满足。
再看结构,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和中小套型商品住房用地计划供应量占比79.3%,较去年提高0.7个百分点。其中,今年国家下达新开工保障房700万套以上,计划安排用地达到5.01万公顷,远大于测算的用地量,不仅完全能够实现应保尽保,且留有较大余地。普通商品住房用地计划安排总量占比进一步提高,商品住房用地中的中小套型占比为70.8%,比去年计划量和实际供应量分别提高了4个百分点和1.7个百分点。
由此可见,上述计划不仅完全能满足市场的实际需求,且对于保障新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和中小套型普通商品住房等三类与民生密切相关的住房用地安排充足,有利于住房产品市场供应总量的增加和结构优化,有利于促进房价合理回归。
应该看到,住房用地计划调控,编制和公布只是第一步,关键在落实。具体来说,落实住房用地计划,首先要合理调整住房用地供应的时序、方式、价格和总量,全面完成保障性安居工程用地应保尽保任务,努力增加普通商品住房用地,严格控制高档住宅用地,严禁安排别墅类住宅项目用地。既要减少住房用地的流标、流拍,也要防止非理性竞争现象。其次,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沟通和政策协调,加大拟供土地的前期开发力度,积极筹集可供土地,既为当年供应计划的落实做好准备,也为今后的土地供应调控打好基础。最后,尤为重要的是,必须更加注意有效供应,加强批后监管和节约集约。土地供后能否及时开发,形成有效的住房产品,直接关系计划落实效果和调控政策。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必须高度重视,加强已供住房用地开发利用动态监测监管,督促用地单位按合同约定按时开竣工,及时发现处置闲置土地,坚决打击违法转让土地等行为。
编制和落实好住房用地供应计划,事关改善民生,事关房地产市场长期平稳健康发展,事关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各级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务必要一如既往地坚决按照党中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围绕国家宏观调控目标,认真做好相关工作,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作出应有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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