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6月15日起,非上海户籍购房者,无论缴社保还是纳税,未满一年都无法购房,补缴也不行。(6月22日中国证券报)
各地楼市限购令有变通手段,几乎是业内公开的秘密,在上海“一次性”补交一年个人所得税就是限购令大门的“门缝”,随着近期个人社保缴纳情况的联网,这一“擦边球”无处遁形。这说明了限购令再次收紧,是对近期楼市“新动向”的最好回应。调控房地产坚决不动摇,已然成为当下乃至今后一段时期的重要任务。
然而,树欲静而风不止,楼市调控刚刚见点起色,立马就有种种松动的传闻见诸媒体。过去10天,包括住建部、发改委、央行、银监会等四部委对关于房地产政策可能松动多次辟谣,业内专家表示,四部委罕见密集回应市场传闻,实属罕见,表明政府对于市场调控的基本态度依然严谨。(6月22日《京华时报》)我不认为楼市的传闻鹊起全是因为开发商的利益驱使捆绑媒体,制造商业噱头。这其中确实有之前政策上小有松动引发的所谓“新动向”。
楼市一有风吹草动,相关利益者立即倾巢出动,无所不用其极。虽说对前期政策松动官方的说法只是“信贷微调”,可正是微调的蝴蝶效应,导致了南京的新盘“千人抢购”和“整夜排队”。固然,在“抢房潮”背后,不排除有开发商做局制造假象,但别低估了民众的智商,“信贷微调”也是一大推手,何况此间还有一则消息来得更为抢眼,说“全国政协呼吁政府放宽房地产市场的调控,以确保国内经济的快速增长。”这不免让有刚性需求的民众心生恐慌,在出手中纠结,在纠结中出手。这一切都诉求一个现实问题,除了非常之时非常之策的限购令,楼市监管还需要更为理性务实、具有针对性、可操作性的长效之策。
第一,要通过立法着力解决商品房销售中存在的标价混乱、信息不透明、价格欺诈等问题,启动商品住房领域的反暴利。明确发布信息的法律责任,对房地产虚假消息的处罚也是立法规制的应有之义。第二,公布与核查商品房成本。对商品房成本构成不正常、违规虚增成本等价格欺诈违规行为要公开查处。对成本畸高,隐藏猫腻和权钱交易等线索及时移交,将官商勾结、坐地分肥的腐败行为打出原形。
再者,要建立新的考核评价与财政分配体系,使地方政府摆脱土地财政,走出重增速和唯GDP的“发展陷阱”,别让地方政府被卖地利益所绑架,“身不由己”地为“新动向”造势。在调控的关键阶段,结合全国联网监控平台的推行,形成长效制度与限购政策并举的组合拳,严格执行差别化信贷和税收政策,坚决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这样才能不让所谓“新动向”动辄出来搅局,不让调控目标成为“数字游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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