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陕西省住建厅和省物价局联合下发通知,要求各地分区域测算住房项目成本,公布区域住房销售价格区间,控制房地产利润在10%左右。超出价格区间的商品房将无法在价格主管部门备案,也无法取得预售证。
很显然,陕西此举的目的在于防止房价反弹,引导刚需人群理性购房。把控制房价与控制开发商利润直接挂钩,打到了房价虚高的“七寸”,如果这项政策得到不折不扣的落实,相信将进一步促进房价合理回归,这也是公众所期望的。
现在的问题是,要将房地产利润控制在10%左右,首要的前提是向社会公开房地产开发的真实成本。2006年,广东省人大代表朱列玉就向有关部门提出公开房地产开发成本、遏制房价过快增长的建议,但被拒绝。理由很“简单”:公开商品房成本,容易造成对企业商业秘密的侵犯和对公平竞争环境的影响。从那以后,尽管类似呼声不绝于耳,但收效甚微,至今也没有看到哪家房地产企业自曝开发成本。
那么,开发商为何不愿公布成本呢?或许可以从前不久原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成思危公布的一项调查结果中找到答案。他指出:“在房价中,房子土地和建筑成本占50%,政府税费占20%,开发商占30%。这30%里,有一部分是开发商最不愿意公布的,说白了就是各种灰色费用。”将各种灰色费用也就是非开发费用列入房地产开发成本,传递出一个信号,这就是腐败和暴利直接导致了房地产价格的居高不下。而要合理确定房产价格,控制开发商的盈利幅度,使房地产市场回归理性并健康发展,没有实打实地核算和公开房地产开发成本,一切只能是空中楼阁。
开发商不愿公布成本的背后是不敢公布。那么,公布了房地产开发成本又会造成怎样的情形?简言之,不外有三:一是将使开发商所谓的种种灰色费用的秘密一览无遗;二是将腐败官员在房地产开发中的经济犯罪行为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三是将开发商牟取暴利的遮羞布彻底揭开。当然这样做,开发商和一些既得利益者是一百个不情愿,而普普通通渴望“适者有其居”的老百姓则是拍手称快。
由此可见,陕西省要实现将房地产利润控制在10%左右的目标,让房地产“隐性成本”无处遁形,实实在在地公布房地产的开发成本是第一步,也是关键重要的一步。我们希望这一天到来得快些、再快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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